我母亲 去世七年,父亲去世两年多,我们供六个兄弟姐妹(四男二女)我是老大(女)我父亲1995年8月份 县镇买一亩地皮自建房屋十四间房间,1996年8月14日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(2003年县土地管理局要更换土地使用证为理由收回,时间不久因县土地管理局档案室火灾 一部分人的手续被烧毁一直没有补证),1999年11月份我老公从部队复员回到老家 我们一家人暂时没有房子住 父亲把自己自建的房屋让给我们暂住,我和老公和两个子女一家人一直住到现在。父亲去世前 没有说过房子留给谁的问题 我的兄弟妹妹 也没有提出过房子怎么处理的意见,我和我老公一直住该房子15年以来 又扩建了一个门面房(100平方)一个库房(100平方),20间出租房(二层楼房大概500平方)该房子现在已经属于县人民政府旧城改建项目规划区域内 准备拆迁。 现在我的五个兄弟妹妹 提出 父亲留下的房子遗产继承 要求,我真不知道这个问题怎样处理好,我的想法 我们六个兄弟姐妹 互相协议分割 好一些, 但是他们兄弟们提出要诉讼到法院解决 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公平呢? 请律师 指教 帮忙
此致
敬礼
新疆阿克陶县人、布瓦吉尔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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