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郝丽君
郝丽君律师
新疆 乌鲁木齐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郝丽君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婚前财产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需要做哪些程序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8-15 14:34)    点击:631

婚前财产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需要做哪些程序?

公 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,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,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;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。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, 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,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,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,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。
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郝丽君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遗产继承  劳动纠纷  公司法务  刑事辩护  房产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郝丽君律师,郝丽君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郝丽君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100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郝丽君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乌鲁木齐律师 | 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郝丽君律师主页,您是第14052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