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郝丽君
郝丽君律师
新疆 乌鲁木齐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郝丽君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8-05 15:50)    点击:110

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?

具体来说,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:

1)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,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,购买、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,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;

2)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;

3)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;

4)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、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,如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、教育、娱乐活动,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;

5)夫妻共同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;

6)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;
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郝丽君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遗产继承  劳动纠纷  公司法务  刑事辩护  房产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郝丽君律师,郝丽君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郝丽君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100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郝丽君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乌鲁木齐律师 | 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郝丽君律师主页,您是第14079位访客